2024年8月22日,本机关收到龙山四路(塘横大道-新荷大道段)市政工程爆破作业申请(项目地址位于:大亚湾西区南部塘横片区)。经审查,该项目符合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《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本机关拟公开举行听证会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的规定,与该项行政许可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听证。请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即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或信件形式向本机关办理听证报名手续。具体听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刘警官;联系电话:0752-2868794(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)。
联系地址:惠州市惠博大道528号惠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。
附件:龙山四路(塘横大道-新荷大道段)市政工程现场环境图.doc
惠州市公安局
2024年8月22日